集团举行外派董事监事等人员系列培训
为切实加强集团股权管理,增强集团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高层管理人员等履职能力,集团近期举行了外派人员理论培训和实操演练两个阶段的系列培训。
理论培训于4月22日上午在瑞阳公司文体角举行,集团通过江苏现代管理咨询公司经过遴选,邀请西安交大冯涛教授为大家全息式、穿透式地讲解了规范公司治理结构、集团母子公司关系、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机理、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董事、监事履职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等五个问题。培训会由集团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董通主持,集团领导和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高管、董事、监事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培训。
现场演练于5月14日在龙城高速公司举行。会前,大家查看了龙城高速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了龙城高速董事、监事、经理层、党支部围绕履职尽责所做的工作介绍,而且还就实际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与龙城高速公司进行了互动交流。
实操演练培训中,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高峰就今后集团外派董事监事等人员履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法律站位,切实增强外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月17日全省国资国国企改革会议上,楼阳生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国企改革领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取向,着力从“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为转型综改提供强力支撑。同时,强调必须坚定不移推动国资国企改革,理直气壮做优做强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使之成为推动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中坚力量。
提高国有企业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的政治站位和法律站位是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国有企业影响力和覆盖面的内在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就是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的取向就是要改变国有股权“一股独大”的局面,就是要通过综改、混改,把合作合资的企业做得越来越多,独资的企业做得越来越少,就是要引进不同所有制不同形式的合作主体,把合作方的优秀理念、方法和人才等引进国有企业,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加强国有股权管理是维护国有资本权益、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是国有企业最大的政治。我们要创造条件做好集团股权管理,绝不能对此动摇信心。
提高法律站位,就是要提高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的法律意识与责任,就是要履职过程中该看的要看、该发现的要发现,该提出的要提出,该诉诸法律的要诉诸法律。外派工作绝不是儿戏,而是沉甸甸的责任。组织大家学习培训,就是希望通过学习培训对大家履职尽责提供帮助,切实增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晋集团事业做得更好。同时,要求股权部门要认真研究,出台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等责权利相统一的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外派人员履职的意识和主动履职的自觉性。
二、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提升自身履职的意识素质和能力
一方面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本次培训只是学习的开始。大家要更加自觉地学习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学习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要求,学习集团规章制度,学习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应知应会的相关经济、管理、社会、文化、科技等相关知识,要通过学习提高履职的眼界、视野和胸怀;要通过学习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纪律素质、作风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要研深研细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用实用好法律和《公司章程》提供的“工具箱”,要对《章程》的每一章每一节每一条做到心中有数,而且理解字面背后的含义,遇到事情要学会对照政策法律和《公司章程》判断问题,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的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要不断增强问题意识和对问题的敏感性,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总结问题、预判问题、反馈问题、促进问题解决的能力,提高与对方股东依法办事、合规办事、合作共事、沟通交流、协商化解纠纷、促进共同事业发展的能力,做好股东沟通的桥梁,协商合作的纽带,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要时刻关注,把好关口。就是要学会关注影响国有企业核心利益、根本利益、最大利益的关键点、风险点以及影响国有资本收益、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经营活动,学会关注与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取向和发展规律相违背的重要事项,学会关注决策、监督事项背后的驱动力量,学会关注经营决策行为对企业效率效能效益的影响,学会关注审计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等。就是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合作合同》《补充协议》等履行董事监事权利义务,于法有据、于实相符,把好涉及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组织形式方案;决定破产、改制、上市、兼并重组、产权转让、股权转让、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关口,把好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建议、纠正、提起诉讼等关口,把好对企业财务运行合规合法性的关口,把好对董事会决策的执行关口。而且,要学会关口前移,不断增强履职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整体性和关联性,把一切能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潜在经济、法律、技术等风险杜绝在萌芽状态。为了提高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公司股权管理部门要着手编制外派人员《履职手册》,为外派董事监事等人员提供具体、量化的遵循,指导开展日常性、周期性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阅财务报表、调阅财务凭证、调阅合同协议、调阅物资出入库台账、调阅更新维修报废制度情况、调阅招投标记录以及参加会议情况、审查会议议案情况、现场巡查情况等,要学会在调阅资料、参加会议、现场调研等的基础上,将成果转化为对存在问题提出质询、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必要时要学会行使否决权,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情况。
三、加强组织纪律性,切实维护企业根本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
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有责任有权利,更有义务,也有风险。因此,在改革进入深水区,企业利益、个人利益交织,并存在一定现实博弈的条件下,特别强调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没有铁的组织纪律作保障,没有清醒明确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高压线意识,就有可能在触及企业的深层次问题上、大是大非问题上、关联交易问题上以及维护企业根本利益问题上丧失组织原则、纪律原则和法治原则,给企业和个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全体外派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合作合同》等依法履职,在市场经济的风口浪尖保持应有的工作定力,经风雨、见世面、不负韶华、不辱使命,积极完成集团交给大家的工作任务。
忠实、勤勉、尽责是《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履职的根本要求。因此,要求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必须忠实勤勉地为公司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坚决不允许出现因消极履职、放弃履职等行为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外派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纳入监督计划,加强日常教育,定期监察和问题查处,防范失职情况和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集团以及各职能部门要对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高管人员在不断加强管理,做好制度设计,抓好任期考核的同时,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专业服务,为大家创造宽松、和谐的履职条件;同时,我们也欢迎和支持合作方委派的董事监事等人员依法依规实施监督,为其履职尽职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共同推动集团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取得经得起实践、历史检验的成效,向委市政府、合作伙伴和广大公司员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 发布时间:
- 2020-05-15